北京市税务局:2020年2月征税报告刻日耽误至2月28日 国度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对于进一步耽误2020年2月份征税报告刻日有关事变的布告 国度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布告2020年第2号 一、对按月报告的征税人,2020年2月份征税报告刻日进一步耽误至2月28日(礼拜五)。 二、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没法操持征税报告或延期报告的征税人,最迟在当局颁布发表疫情防控消除之日起15日内补办延期报告手续并同时操持征税报告。税务构造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、不赐与行政惩罚、不调剂征税信誉评价、不认定为非一般户。 征税人可经由过程国度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(“我要办税”-“税务行政允许”-“对征税人延期报告的批准”-“补办延期报告手续”)补办延期报告手续,同时填写受疫情影响的合法来由(征税人对其实在性担任),便可操持征税报告。 特此布告。 国度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1日 |